希望地區(qū)
安徽/馬鞍山/不限
土地用途
建設用地
需求面積
58 畝
流轉年限
70 年
流轉方式
求購
期望價格
90萬元
聯系方式
趙經理 15755150207
詳細說明
當涂縣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當國土出讓告字[2013]第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經安徽省當涂縣人民政府批準,當涂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壹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設計主要指標:
地塊
編號 界址范圍 土地面積
M2 土 地
用 途 規(guī)劃指標要求 出讓年限
(年) 競買
保證金 起始價
容積率 建筑密度
當土拍2013-76號 正元香檳城東側、竹山安置房南側 38936.31㎡(58.40畝) 居 住 1.0≤容積率≤2.5 ≤25% 居住:70 人民幣
3000萬元 人民幣
5300萬元
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土地開發(fā)程度:場地達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構筑物由出讓方負責拆除?;A設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圍內的一般架空線路、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施工臨時用電、用水、施工便道及場地平整等)由競得人負責勘驗,并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妥善解決。
2、競得人應在土地成交確認書簽定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50%作為首付款,土地成交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將取消其競得人資格,定金(成交額的20%)部分不予退還。未按公告規(guī)定及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責任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執(zhí)行。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2個月內交付。
4、競得人須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項目施工建設并申請竣工驗收。
5、競得人在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后,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交納土地登記費用,同時交納開竣工履約保證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開竣工履約保證金的交納標準及退還方式,按照當涂縣有關文件規(guī)定及出讓文件執(zhí)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三、本次出讓競買申請截止時間2013年7月3日16時。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委托安徽漢海拍賣有限公司負責依法組織實施,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低于底價者除外)。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3年6月3日8時至2013年7月3日16時,到當涂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縣國土資源局六樓),獲取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3年6月3日8時至2013年7月3日16時,到當涂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 3日16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3年7月 3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拍賣出讓的時間為2013年7月4日10時,地點為當涂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交易大廳。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申請截止時,不足拍賣條件,按掛牌方式出讓。(拍賣公告期即為掛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請人。報名申請截止時間延長至2013年7月11日16時,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相應延長至2013年7月11日16時。掛牌時間為2013年7月4日9時至2013年7月15日16時,地點為當涂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交易大廳。
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安徽漢海拍賣有限公司 (合肥市蕪湖路萬達廣場7號寫字樓1407室)
聯系電話:0551-62877782 、15755150207
聯 系 人:趙先生
開戶單位:當涂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徽商銀行馬鞍山當涂支行
帳 號:00616 0152 0111 00000 24
中國民生銀行馬鞍山分行
6000當涂縣國土資源局
36109
安徽漢海拍賣有限公司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