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村一次賣掉可耕土地30余畝,每畝1500元。
發(fā)表于:2011-04-27 01:02
1 道口村一次賣掉可耕土地30余畝,每畝1500元。
地名:閆家畝,15.5畝,買地人:李茂林
陳莊后,10畝, 戶主 :吳加海
張家墳,5畝, 戶主 :丁躍辛
孫莊后,3畝, 戶主 :劉和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óng)業(yè)法第四條之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zhuǎn)讓土地。
群眾要求:把賣掉的土地全部收回。
2 干部借搞林產(chǎn)之風,多占可耕地,大小官員,每人一份共計46畝,(每畝2000元)。
3 道口共有近500畝土地300余人,人均應(yīng)有土地1.5畝左右。多年以來,緊分給百姓7分地,剩余部分均被干部買賣或吞并(支配一空)。近5年來合計人民幣約10余萬。
4 道口村沒有文書,他自己干,他娘為婦女主任,干部都是一家人干。
5 去年危房改造,劉吉濤把大隊機房和他家兩處破房都照了像。然而,這些破房也就成了他的危房補貼。
6 道口賓臨馬俠樹河西崖,可從來用不上黃河水,干部從來不問不聞。就連揚水站的管子他還叫人割掉賣給廢品收購站。(大約2000多元)。有證人。
7 目前,道口處于混亂狀態(tài),各路人馬紛紛前來要地,也有有戶口的,也有沒有戶口的,還有綠色戶口的,有移走他鄉(xiāng)的,還有戶口漂流四方的。
8 因道口土地調(diào)整,分配不公,各方矛盾都在激化,干群之間,甚為嚴重不走群眾路線,不給群眾商議。一人說了算。所以,民憤極大,更值的關(guān)注的是:群眾不明真相,現(xiàn)在分給七、八分地,仍有一半土地說不清、道不明,是否還是買賣,全體村民拭目以待。
9 賣給郝家廟李清??筛匾粔K,壘砌墻頭(款項不明)
10 前幾年,國家修105國道,穿越我村土地,共占地近5畝,據(jù)了解有賠償金約5萬余元,被劉吉濤占為己有。
11 在修105國道期間,干部劉吉濤涉嫌利用他人在占用我村張家墳土地中,假造墳頭,兩眼機井,騙取國家修路費賠償金數(shù)千元,此項事件有證人
12 支部書記劉吉濤,不但多占可耕地,而且還利用手中權(quán)力,占用了我村木料市的集體土地約4畝左右,歸為己有,并且蓋起8間房子,辦起了自己的木材加工廠。
13 2003年,我鎮(zhèn)因搞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占用我村土地40畝作為綠化種植樹木,每年每畝土地給賠金450元,每年合計一萬八千元,大約5年,共計9萬左右,資金去向不明,應(yīng)向村民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