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網(wǎng)友 |發(fā)布于 2009-06-10 07:38:47
答:土地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共涉及3個條款,4項罪名:
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228條規(guī)定:“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诜欠ㄕ加酶刈?。刑法第342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shù)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鄯欠ㄅ鷾收饔?、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刑法第410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